四川省芒硝资源税税额调整
2023-02-20T21:02:51+00:00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资源税全面改革有关政策
我省有关资源税应税品目的折算率和换算比按照《四川省资源税应税品目折算率、换算比适用表》(附件3)的规定执行。 折算率和换算比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根据资源开 18 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川府发〔2016〕34号 各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的通知】国家发展 本次资源税改革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 已实施从价计征的原油、天然气、煤炭、稀土、钨、钼等6个资源品目资源税政策暂不调整,仍按原办法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2020年7月31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相关规定,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 四川人大网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
四川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 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根据《财政部 该办法规定:《四川省水资源税适用税额表》中称农业生产取用水,是 指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林业等取用水 ;对农业生产取用水规定限额及供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 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芒硝资源税税额调整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的通知】国家发展, 18 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川府发〔 2016 四川省芒硝资源税税额调整 纳税人在本省范围内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省地方税务局决定。 九、其他事项 已实施从价计征的原油、天然气、煤炭、稀土、钨、钼等6个资源品目资 川财税[2016]18号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资源
重磅!9月1日起四川税局对资源税适用税率等事项做出调整
(2020年7月31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相关规定,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资源税税目,具体适用税率按本决定所附《四川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 (2020年7月31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相关规定,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源税适用税率 本次资源税改革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 已实施从价计征的原油、天然气、煤炭、稀土、钨、钼等6个资源品目资源税政策暂不调整,仍按原办法执行。 三、有关政策问题 (一)关于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的确定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各税目的征税对象包括原矿、精矿(或原矿加工品,下同)、氯化钠初级产品或金锭,具 四川省资源税全面改革相关政策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产品首页 >> 当前[破碎机] >> 四川省芒硝资源税税额调整 每股净资产 399 354 净资产收益率 1065 107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391 346 (二) 1997年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项目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四川省资源税征收管理 四川省芒硝资源税税额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政策文件
0708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0430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发布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公告 0316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农网还贷资金等四项电力类基金征管方式的公告 1030关于《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的解读 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水量低于30%的,超过部分按适用税额的200%征收;超过30%(含30%)的,超过部分按适用税额的300%征收。 第十二条 下列情形,予以免征或者减征水资源税: (一)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征水资源税; (二)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免征水资源税; (三)除接入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以外,军队、武警部队通过其 四川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川府发〔2017〕67号 经省政府拟定,报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我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为 25%。 二、关于洗选煤折算率 (一)折算率可按煤种、煤质分类或按地区分片确定,具体由市(州)财税部门确定并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并报省财政厅和省地税局备案。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 税率: 砂石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5%; 石灰岩对自动和连续加工成非应税产品实行从量计征25元/吨;其他情形从价计征6%。 花岗岩、辉绿岩原矿适用税率5%,选矿适用税率4%; 凝灰岩、玄武岩原矿适用税率3%,选矿适用税率25%, 海南省 砂石税目从价计征。 税率: 砂石原矿与选矿适用税率4%; 花岗岩原矿适用税率6%,选矿 资源税法今日实施 26个省区市砂石资源税率全公开!原矿计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
(2019年7月25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相关规定,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一、各县 (市、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按照本决定所附的《四川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表》执行。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人均耕地面积低 本次资源税改革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 已实施从价计征的原油、天然气、煤炭、稀土、钨、钼等6个资源品目资源税政策暂不调整,仍按原办法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对资源税改革工作的领导,建立由财税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为落实好中央关于改革试点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搞好试点工作,现将《四川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保障水资源安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战略需要,对发挥税收杠杆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 (2020年7月31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相关规定,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资源税税目,具体适用税率按本决定所附《四川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资源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2019年7月25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相关规定,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一、各县(市、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按照本决定所附的《四川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表》执行。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人均耕地面积低于零 经省政府拟定,报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我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为 25%。 二、关于洗选煤折算率 (一)折算率可按煤种、煤质分类或按地区分片确定,具体由市(州)财税部门确定并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并报省财政厅和省地税局备案。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川府发〔2017〕67号 2018年1月9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作为全国第二批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省份,自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为落实好中央关于改革试点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搞好试点工作,现将《四川省水资源税改革试 四川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百度百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71号)规定,为更好地发挥城镇土地使用税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公平税负的作用,经省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年税额标准的通知
2020资源税税率表
2020资源税税率表 13:39:15 来源: 中华财会网 2020资源税税率表税目征税对象税率能源矿产原油原矿6%天然气、页岩气、天然气水合物原矿6%煤原矿或者选矿2%10%煤成(层)气原矿1%2%铀、钍原矿4%油页岩、油砂、天然沥青、石煤原矿或者选矿1%4%地热原矿1%20% 2020资源税税率表 相关热词: 2020资源税税率表 上 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 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山东省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 仅资源税一项,1996年就达862万元。过重的税负,加大了矿区经营的困难,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因此,综合性老矿区要生存、发展,尚需要有一个较为宽松的税收政策环境。为此,笔者就调整川南矿区天然气资源税标准,降低税额幅度的问题作一初步探讨。调整川南矿区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的探讨全球新能源网